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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安车驾管业务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21责任编辑:周彪来源:看苏州
  为切实有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便利,根据上级机关疫情防控最新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进一步调整公安车驾管业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驾驶证业务容缺办理
  根据公安部最新要求,鉴于目前医疗窗口服务尚未全面恢复,为解决驾驶人不方便到医院体检的问题,减少群众到医疗机构人多场所交叉感染风险,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可以容缺办理,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一)“主动办”
  由交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96122”服务热线主动向符合驾驶证期满换证条件的群众拨打电话,确认换证需求后制证并邮寄送达。
  (二)“线上办”
  符合驾驶证换证条件的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直接申请期满换证,制证后通过邮寄送达。
  (三)“自助办”
  符合驾驶证换证条件的群众可前往设有自助设备的公安车管窗口、银行、行政服务中心等办事网点,通过自助设备自助换证。
  (四)“窗口办”
  除上述不见面办理渠道外,需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群众也可预约后前往全市各公安车管窗口直接办理。
  (五)“邮政办”
  目前,全市45家邮政网点已恢复办理车驾管业务和“远程体检”,需要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的群众可前往邮政网点“一站式”办理。
  二、窗口现场和学习考试业务有序恢复,预约办理
  (一)目前,全市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已逐步恢复。需至现场办理业务的企业人员和群众采取“预约制”、“实人制”,办事人员应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中“掌上车管”模块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于预约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前往现场办理。办事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各地车管窗口管理规定,自觉出示“苏城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听从指挥引导办理相关业务。
  (二)根据我市驾培行业的复工复产,逐步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同时,驾驶人现场审验学习、满分学习业务逐步恢复。
  三、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疫情期间,办事群众应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出行,避免风险。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六年免检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审验等车驾管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APP、“苏州公安微警务”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zv.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证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已实行“快捷代办”的汽车销售企业复工后,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实现远程“不见面”办理,牌证邮寄送达。
  四、部分业务延期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已在互联网预约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等情况,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疫情期间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期限届满的,将延长重新启用时限;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因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车驾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123、96122咨询。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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