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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非新能源配送货车明年起古城区禁行

发布时间:2019-12-11责任编辑:周彪来源:姑苏晚报
  明年1月1日起,苏州古城区针对非新能源配送货车将采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昨天,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相关便利通行措施,并对设置绿色配送示范区、新能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装卸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
  (一)便利通行措施:
  1、本市新能源配送车辆凭核发的年度通行证,允许在苏州市区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非高峰时段通行。
  2、明年1月1日起,苏州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被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经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领取专用通行证,允许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外的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全天通行,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内非高峰时段通行。
  3、明年1月1日起,绿色配送示范区内,非新能源配送车辆禁止通行。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燃油货车进行物流配送的,由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三部门共同认定,凭通行证通行。
  (二)临时停靠装卸措施:
  我市有关部门在绿色配送示范区内,设置54处临时停靠装卸点(区)。绿色配送示范区外,在保证安全畅通的前提下,4米及以上宽度的非机动车车道(不含严管道路),非高峰时段新能源配送车辆可以进行临时停靠装卸。
  当下,苏州已基本建成由物流配送枢纽、城市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三级“圈层式”城市货运配送网络体系。目前,市场上投入的新能源车辆约为1200辆左右,苏州计划每年投入更新的新能源货车比例要超出50%,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让“苏州蓝”更澄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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